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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人为啥初一、十五很少过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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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节日习俗与全国其它节日相比,有共性,也有其自身独有的特点,主要表现在节日时间的独特性、节日故事的地域性和节日食俗的独特性。

在台州,有初一、十五不过节的习俗,主要表现在四个节日上:元宵节、中元节(七月半)、中秋节及正月初一的春节。前三个节日俗定时间是农历正月十五、七月十五和八月十五,而古台州过此三节的时间分别为正月十四、七月十四(或十三)和八月十六。

比照这三个节日的共同点就是,都是月中之节。笔者在综合我国民间节日时发现,这三个节日是主要的月中之节(下元节为十月十五,惜民间不兴),而在台州,共同点则在于,他们不在当日过节,时间都提前或退后。

还有一个相同点在于,传说上大同小异,关于元宵和中秋在时间上的故事,其中有“战事说”,因战争怕敌人趁节日来攻,故提前或推后一天过。同样,七月半也有相类似的传说:宋末,人们正准备过节,适逢元兵入侵,人们只好提前一天举行祭祀祷告等活动,以后相沿成俗。这种模式性的传说,用来佐证节俗由来,不但令人生疑不能服人,而且会给人一种节日的沉重感。

笔者在采访的同时,翻看了大量地方史料,认为元宵节提前一天的原因是由于民间受佛教的影响,在家居士在每月的初一、十五日吃素而避开此日提前一天,形成时间应该在五代两宋期间。而中秋节和七月半,笔者认为其成节的原因与元宵相同,七月半作为主要的“鬼节”,民间认为:七月初一至十五鬼开门,十五后回阴间,这样,只有提前过这个节日。而因元宵与七月半均已提前过,中秋则滞后一天,显示出节日安排的灵活性。形成的时间也应该在五代期间。

唐末,在经历过长期兴盛的佛教,至此已为统治阶级所不容,会昌五年(公元845年),唐武宗下诏废佛。《旧唐书·武宗本纪》载:“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,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千人,收充两税户,拆招提、兰若四万余所,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,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。”加上改铸钟磬铜像为通钱、农具,此一空前浩劫,史称“会昌法难”,其伤害几乎令佛教在中土绝迹。期间,佛教法脉已如游丝。周世宗即位后,认为佛教僧尼寺院是构成国家财政负荷的原因,在显德二年(公元955年)断然实行废佛政策,下诏禁止私自出家,不许创建寺院或兰若,废止未受敕额寺院,民间佛像、铜器皆交由官司铸钱。总计被毁寺院有三万三百三十六所,大量佛像、钟、磬等法器被铸成通钱。史称“一宗法难”。

而此时,台州所属地吴越国国王却是虔诚的居士,辖区内以佛教为统治工具,国清寺德韶大师被聘为“国师”,国内佛教顿盛,被誉为“东南佛国”,并引来大量北方僧人南迁,江南佛教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兴盛,佛家一些教义的影响也深入民间。在这种情况下,初一、十五吃素无形中成了惯例。而节日中最主要的习俗便是食俗,老百姓为了即能在初一、十五吃素,又能过上节日两不误,节日活动中自觉地避开初一、十五,久之成了共识。

历史上,初一当作节日的的有两个。一是十月初一的寒衣节,亦称冥阴节,这一天,特别注重祭奠先亡之人,谓之“送寒衣”。为免先人们在阴曹地府挨冷受冻,人们在此日焚烧五色纸,为其送去御寒的衣物,并连带着给孤魂野鬼送温暖。从相关资料看,民国期间,全国各地的寒衣节都有记载。当代胡朴安《中华全国风俗志》载:“十月朔,俗称十月朝。人无贫寒,皆祭其先,多烧冥衣之属,谓之‘烧衣节’。”然而在台州,各种典籍对此节均无半点记述。可见,台州很早就没有过寒衣节的习俗。究其原因,笔者认为,台州深受佛教教义的影响,初一、十五不过节,寒衣节虽时在初一,因非大节,干脆避而不过。

第二个以初一为节的是春节。这是全国性的大节日,不可能不过节?在古台州府,是怎样安排的呢?笔者查看了大量资料后,认为主要体现在食俗上:如临海城关吃汤圆,东乡吃糯米红枣粥,沿海渔乡则吃“长寿面”,东塍、汇溪一带有的吃豆腐粥,天台吃五味粥,温岭、三门一带吃豆面羹配馍糍、发糕;黄岩等地乡间吃粉团和粽子。

从饮食特点来看,正月初一的第一餐以素食为主,天台的五味粥,则直接源于佛家的八宝粥。这些食俗充分说明台州民间受佛教食俗影响的广泛性。

不管怎样,台州节日时间的独特性,体现了当地老百姓的信仰特点和对节日的重视性。

来源:中国台州网-台州晚报  作者:戴相尚  责任编辑:余彩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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